毕竟YY是人的天性嘛!
电子计算机诞生之前,大文豪马克·吐温就曾写过《康州美国佬在亚瑟王朝》,直接让自己笔下的主角穿越到了“过去与未来之王”的时代。
——虽然这位亚瑟王还比较传统,没有呆毛,性别也还是男性。
总之,这可以说是现代穿越故事的鼻祖了。
之后的岁月里,这样的作品一直不断出现,而到了八十年代,罗伯特·泽米吉斯的《回到未来》系列,则彻底把穿越这个概念在大屏幕上发扬光大了。
至于查理兹自己,她虽然也看过《回到未来》,不过她更喜欢的穿越类作品,则是一部名叫《外乡人》的小说。
那是一个女作家的作品。女主角克莱尔是一个1945年的英国护士,却意外穿越到了1743年的苏格兰高地……
“起码比起倒霉的克莱尔,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知道怎么回去。”
查理兹深吸了口气,彻底接受了眼前的现实。
——也没办法,想想认识夏洛特后的一系列经历,女孩觉得,自己的思维开阔了许多,
“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让我吃惊了。”
不过,问题还是需要解决的——
第一步,就是先确定眼前这家伙是不是被邪神附身了。
“卡特!”
查理兹又叫了一声这个长着托比·马奎尔脸的大男孩,只不过这次,她的手中握着一把手枪。
这是辛克利的罗姆RG-14!
在同意让查理兹帮忙之后,夏洛特就把这把从FBI物证库里偷来的枪交给了女孩。
按夏洛特的说法,在这把枪在画壁世界中是可以弑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