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就连曦也没有说什么,最近他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这些天,凌宇也没有闲着,没事就到万兽林外围去猎杀几头妖兽拖回来。
看着凌宇拖回来的大家伙,城里看到的人都是满脸羡慕。
在这个世界,是很少有圈养牲畜的说法的。
在这境途城之中,也有专门的一支猎队,来负责城内的肉食供应。
虽然列队强悍,几乎每天都有收获,但分摊到个人,其实也不算很多。
所以肉食在这境途城价格也不算便宜。
甚至能卖到一两银子一斤的高价,并且还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像凌宇这种一天一头大家伙的行为,不仅让人眼馋,同时也让人嘴馋。
“大哥哥,那个,肉可以分我们一点吗?妈妈说她出钱买。”
一名三四岁的小男孩跑到凌宇身前,指着那五六米身长,犹如小山般的野猪尸体问道。
小孩名为狗蛋,家里是开酒馆的,家庭条件还不错,因为他们家里从来不做黑心生意,所以在这境途城名声也还不错。
凌宇坐下身,摸了摸狗蛋的小脑袋。
然后从野猪身上直接撕下一块不算小的肉来递给了他:“钱就不必了,有空去你们家让你爸请我喝酒。”
“好。”
狗蛋接过凌宇递过来的那块肉,屁颠屁颠的跑了。
近十公斤的肉,一个小孩竟然也能抬着跑那么快,这个世界的人身体素质确实比前世的要好,凌宇感慨。
自己小时候好像就没有这种体能。
随即他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妖兽肉,自己好像是从小没吃过肉呀,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
“要在这里生活,我也得找点事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