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开门见山,直接说出来自己目的。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先吃点东西,事情明天再说也不迟。
如果刚坐下来,就直接说出来目的,沈轩觉得有点失礼。
明天再说,如果人家不同意,沈轩就再找人。
火炮虽然难做,却也不是做不出来。
“沈公子,一会儿我们吃过饭,就让小芸带你去外面,看看我们的年轻人。”李元岚一直在笑。
现在他的气色已经完全恢复了。
笑意中也透出一股威严。
从来都是如此。
郎族以前叫狼族,他们也是善战的族群部落,只是由于人口太少,所以才被蛮族给打败。
“好!”沈轩挺期待的。
两个人聊着天,洛施与李芸就端来了酒菜。
大盘羊肉。
看着就有食欲。
郎族的规矩也不像卫朝,卫朝男人喝酒时女人不许上桌,而这里却不管那么多。
洛施与李芸安排好之后,也便都坐了下来。
喝着奶酒,吃着羊肉。
沈轩撑得打起了嗝。
一旁的李芸还在不停给他夹肉。
“吃饱了。”沈轩实在是吃不下去了,他说道:“夫人,你做的羊肉太好吃啦!”
洛施脸上带着尊贵的笑意,说道:“公子,要是你喜欢吃,就多吃一些。”
“真的饱了。”沈轩才不会做假,更不会拘谨,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公子,听我爹说,你是卫朝的读书人!你们卫朝的读书人都很厉害,会作诗,会写词。”李芸很是羡慕。
沈轩笑道:“也并不是都如此,你说得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读书人没有那样的才情。”
这才是实话。
出口出章,落笔千言的读书人,本来就不多。
“公子真是谦虚。”李芸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沈轩。
沈轩长的帅气,这也是公认的。
以前他成天读书,不修边幅,现在他又重生了,并且有岳小萍伺候着,所以沈轩从里到外,仿佛真的脱胎换骨了似的。
帅气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