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个时候的大前锋,比如加内特,诺维斯基,邓肯,一般不会去三分线外。
他们个子大,体重大,去三分线外消耗太大。
但是乐福年轻,体能好,而且他的体重也不像邓肯大加他们那么的大。
他的消耗不会那么多。
更主要是乐福撤到三分线外,没有人防守他,篮球可以暂时传给他,其他人不好抢球,他可以最后把球传给白意。
而不是让乐福缩在篮下,与佩科维奇一起对付维斯特。
这样虽然也能得分,但显然不够。
自从森林狼连续的输给马刺之后,白意就认真的考虑过,怎么做才能破解马刺掐死传球人的打法。
他思考良久,觉得内线外提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而且乐福个子大,挡拆效果也会更好。
阿德尔曼闻言,眼睛一亮,随后朝乐福解释了这件事。
乐福闻言,也是非常高兴。
他很快意识到,在这个战术中,他更有可能首发出场,因为乐福更高,塔克更矮。
片刻后,两队球员重新回到了球场上。
森林狼的球权,白意持球,希伯特和格兰杰立即跑了过去。
格兰杰心情极好,“白,你怎么不投三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