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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章 斧劈金身(1 / 4)

在这次仙神大朝会上,菩萨和猴子他们也参与了。

最终,因为有菩萨替牛魔王求情,又因牛魔王说他是受摩罗与众妖圣的胁迫,这才在无奈之下投敌。

因此,虽有罪过,但亦有受迫成份。于是牛魔王被玉帝判‘天打雷劈’之刑,其夫人则受‘天火灼烧’之刑。

刑满之后,即刻下界,捉拿水猿老祖、蛟魔王、鹏魔王、猕猴王等四位妖圣。限期十天,即人间界十年。

十年之内,未能捉到一位妖圣,前罪后罪,一并处罚!

至于狮驼王,这次就惨了,不仅要被绑在天柱上,受七七四十九天的天打雷劈之刑,刑满之后还得被搓成灯蕊,用来点灯。

其他一干妖仙,则直接领受一番‘天打雷劈’之刑,而后剥夺去肉身,打入转生池,直接变成最低等的天兵。

所谓最低等的天兵,便是修为受到封印,变成最弱的天兵。

这种天兵,基本上等于是炮灰。

不过,天兵死后,却可以继续在转生池复活。

其实所有仙神死后,都可以在转生池中复活出来,只要事先留下一丝魂光便可以了。

可若是重复经历死亡,其实也是一种责罚。

就像被打入轮回,经历轮回之苦一样。

所以说,当上天兵,其实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毕竟,天兵的修为皆被压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若无战功,是很难成长起来的。

而且,肉身被剥夺之后,修为基本上也就那样了,增长有限。

可以说,经此一役,人间界的妖怪,已不成气候,掀不起什么浪花来了。要是再把那几尊妖圣灭掉,北俱芦洲的妖祸,便算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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