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若云决定把原主丢一边,先查查庞哲和这个二堂姐。
今天正是个好时候,童若云马上让小七监看着。
她泡了澡,出来又熬了一碗姜汤,见小七还没动静,就又问了一声。
“两人没联络,都睡了。”小七想不明白了,杀了人竟然还能这么安心入睡,这是天生的杀手吧?
童若云有点失望,“算了,监看着吧,来日方长。”
原主在集团下面的物流公司做经理。
记忆中,其实公司大部分事都是原主的助理在做,原主在这里干了两年,也不过就当个人形签字机罢了。
童若云坐在办公室里托着下巴,她是觉得做个人形签字机也不错,反正她没啥大志向,也不想为庞家赚钱。
可是那助理看她,就跟看个白痴似的,说话做事特别的理直气壮,将文件摔桌子上,连解释都没有就让她签。
好吧,在原主记忆中,他确实是这样的。
应该说,他这样,也是原主惯出来的。
原主心里喜欢这个助理,估计这个助理也能看得出来。
可他自视甚高,并不想吃原主的软饭,于是态度便特别的高傲。
原主不在乎,可童若云却不会惯着他这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