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一般的状况去攻击的话,恐怕就算死上几十万,甚至更多人,都没办法攻破如许可怕的车阵的。
但是对面的公孙瓒想的并不是“一般的办法”。
“是的没错,那些草原牧民都是轻骑。轻骑,怎么会是玄德枪戟方阵的对手呢?”公孙瓒的心里面这么想着:“倘若说到骑兵,我自问略胜玄德一筹。然则说道步弩,玄德远胜于我。若是车骑步弩之列,则玄德也胜我一筹。倘若想要获胜,就只能依靠……”
依靠白马义从。
他麾下最优秀,也最强大的军队。同时也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强大的军队。
刘玄德的突骑与游骑或许在装备与战术上略胜一筹。尤其是来自冀州的两千禁军骑兵。所谓赤色铁骑。这些赤色铁骑甚至配备了集坚固与柔韧。防御力与重量、灵活性于一身的全身板甲与具装板甲马铠。再加上纯钢质地的精良马槊、复合盾牌以及狼牙棒与雁翎刀诸武器。他们已经成为了这个天下最为可怕的重骑兵。
如果硬碰硬的话,即使是白马精骑恐怕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但是白马义从仍旧有优势的。
“我的优势就是经验。”公孙瓒想到这里,忍不住的有些唏嘘。因为一旦承认了这个优势,就等于间接,又承认了另外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的天赋不如刘备,所能依仗的只有自己长年累月的战争获得的经验而已。这让公孙瓒有些不舒服。
“玄德出道统兵,比我晚了十几年。然则赤色铁骑后来居上。冀州禁军与枪戟之阵,强弩石砲与车骑之阵……这一切都是玄德所创。玄德天赋远远在我之上啊。”
心里面这么想着,公孙瓒再次感叹了一下:
“真是可惜。”
可惜什么呢?
当然是可惜从此之后,这个世界上再不会出现如刘备这样惊才绝艳的人了啊——
得不到的东西就干脆毁掉。公孙瓒同样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该出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