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宋朝开始,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在不断清丈田亩、整理地籍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地、户、丁税的合并征收,并加强商税和盐、茶、酒等货物税的征收制度,从而使商税与货物课税成为古代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而在宋朝之前,土地税,包括依附于土地的户税与丁税,才是一个国家税赋的主要来源,而以关税与市税为主体的商税,则是辅助的税收科目。
这一税制,初步形成于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秦汉时期已渐趋完备、魏晋以来,则是在均田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完善的。
而李世民说的井田制,是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期的一种土地国有制度。在这个制度的基础上,商、周王室和诸侯才能收到“九赋”以给养他们的。
九赋即指邦中、四郊、邦甸、家削、邦县、邦都、关市、山泽、币余等九种赋税。
到了春秋时期,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铁器的使用和牛耕技术的推广,各诸侯国相继实行“履亩而税”的田赋制度。如齐国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楚国的“量入修赋”、郑国的“作丘赋”等。
等到战国时期,各国为了应付战争支出需要,争相进行赋税制度的改革。例如秦国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废除了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按土地多少征收田赋,按人丁征户赋。鼓励耕织和分户,对耕织收入多的免其徭役一户有两个以上成年男丁而不分家的,要加倍征收其赋税。
按照均田制的规定,唐朝的土地也分国有与私有两种:口分田与永业田。口分田的十亩是国有土地,二十亩的永业田是分给私人并不再收回的。
殷清风不知道李世民提起井田制的目的是什么,但往深处想,或许他是在担心废除奴婢制后,土地不够分配吧。
但,有没有必要恢复井田制呢?
井田制是一夫一妇田百亩,什一而税。另服徭役。均田制是租庸调的“每丁纳租二石、绢二丈、绵三两、另服杂徭和色役。”。相比之下,租庸调的收取的确是要超过井田制许多。
但他不是已经向李世民谏议过,只收“租”而废除“庸”与“调”了吗?李世民还嫌“租二石”高了?
就算“每丁纳租二石”要高于“每户的什一而税”,但少了“庸”与“调”,唐朝百姓的负担已经大大降低了。如果没有之前的钱币改换面值带来的红利,想要废除“庸”与“调”是绝对不肯的。
从另一方面讲,井田制的制度下,被称之为“野人”或“氓”的庶人,只缴纳田税和服徭役就可以了,而住在“国”,即城市里的“国人”不负担租税,只负担军赋和兵役。
军赋,就是“国人”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小罐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服兵役则和西晋以来的府兵制相同: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
李世民这个想法是为了博名声,还是真的把目光对准商税了、亦或是他想恢复军赋?
没有弄清楚李世民是怎么想的,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
当初他和李世民预言,将大唐之前的旧开元通宝都换成带面值的新开元通宝,国库最少能得到二十到三十亿的红利,再加上每年不断铸造的新钱币,李世民愁的应该是如何花掉而不是继续敛财。
所以,恢复军赋这一点可以排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