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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的精神病(1 / 3)

“去你们小区发传单、搞促销而已,至于拎个棒子追杀我两条街吗?”

躲进自家的纸扎店里,我心有余悸的探出脑袋,朝街口方向瞄了眼,仍然能看到两个老头,在那里气喘吁吁的骂街、且徘徊着。

低头看了眼传单,上面印着的棺材和骨灰盒,做工很精致,是我亲自从柳州进的货。

照片也是请专业摄影师拍的,开滤镜,做了萌化处理。

至于底下的字体,也很有艺术感——

【首位顾客,八折优惠。】

【二次光顾,买大送小。】

【全家团购,统统五折!】

【殡葬一条龙,请认准——陈记纸扎店!】

挠了挠头,我实在有点儿不明白,这印刷精良,内容更是诚意满满的宣传广告,为什么才刚一发出去,那帮老头、老太太,就像疯了一样的追杀我。

人生自古谁无死?

这都是早晚的事儿,干嘛这么忌讳?

就好像不提死这个字,人能一直活下去似的……

叮咚!

手机在裤兜里震了两下,我拿出来一看,原来是条短信:尊敬的陈长生先生,本周日,请您准时来本院定期复诊。

落款:龙城精神病院。

“我的精神病都痊愈好几年……呸,老子本来就没有精神病,复个屁的诊!”

精神病这三个字,刺痛了我的心。

而想起这个,我就忍不住摸了摸我的右眼。

一切,都要从这只眼睛说起。

十岁那年,我嘲笑一个小女生太胖,被她一拳把右眼打瞎了。

之所以能重见光明,要感谢一位好心人的遗体捐赠。

但在移植了他的眼角膜,自从康复那天起,我总会看到一些画面——生者死相!

简单说,就是碰到一个人,如果对方最近会死,我就能看到这个人死的时候是什么模样。

有的血肉模糊,有的七窍流血,有的四分五裂,还有被碾碎的……

作为一个十岁小孩,我当时被吓坏了。

把这事儿跟我爸妈一说,然后他们先把我送进医院,接着又转送到了精神病院。

被证明有这个病不难,真正难的是——证明自己痊愈了!

我花了八年时间,才做到这一点。

十八岁那年,我满心欢喜的出院,还特地让院方不要通知我父母,打算回去给他们一个惊喜。

然后,我惊喜的发现,自己有了个七岁的弟弟!

原来我被送进精神病院的第二年,他们就练了个小号,在那之后,去看我的时间就逐年递减,最后干脆不去了……

今年,我二十四,已经离开家门,孤身在外奋斗了六年。

我,有点儿想家。

但我不想回去,因为我能想象到,只要我一露面,大家都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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