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女孩自从初中毕业后就没再念书,而是南下广东做了个打工妹。
由于阿珍勤劳肯干,而且还在业余做点小生意,卖点方便面水果之类的给工友,所以短短几年工夫,除去吃喝等基本消费外,她手头便已经有了十万块的收入。
要知道,在九十年代中期的时候,+万块在中部农村地区是好大一笔金额的,那时候长沙市区的商品房也才一千块左右一-平米,十万块可以买套比较体面的房子了。
阿珍有个亲姐姐叫阿芬。
阿芬因为嫁人比较早,而且还带着个孩子,所以就没有跟随妹妹一起南下务工,而是做了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眼看着阿珍的年纪一天天大了,上门提亲的也渐渐多了起来,阿芬于是便写信叫妹妹回来相亲,说女孩子不可能一辈子都在外面漂泊,总得还是要找个男人嫁了,以后年纪大了可就卖相不好了哦。
阿珍想想也有道理,于是就带着这几年所有的积蓄,乘坐上当天夜里的火车回家了。
由于阿芬家距离火车站不远,所以那一一个晚上,阿珍自然就在姐姐家留宿了。
那时候外地寄钱回家只能通过邮局,银行卡还是个新奇的概念,而且邮局汇款要收取大概百分之一-的手续费,阿珍心疼这辛辛苦苦挣来的一千块,所以就将所有的现金都带在了身上,为了避免分散风险,她还在两只鞋子里,袜子里,裤兜里,钱包里各放了一一些。又为了让小偷不盯上自己,阿珍还特意买了个麻袋随手提着,装成一个丐帮弟子的样子。
一-路上总算平安,人和财产都没有任何损失
回到姐姐阿芬家以后,阿珍洗了个热水澡吃了碗鸡蛋面,然后便上床跟姐姐睡觉了。
恰好那-个夜里阿芬的老公不在家,她女儿花花也睡着了,小孩子睡觉不太容易受大人干扰
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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