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吃完就将卢大亚的血脉激发到黄金阶,实则大部分能量都化为血脉底蕴。
换句话说,卢大亚从吃下那枚小地瓜开始,他的真实血脉天赋上限,就被硬生生拉高了无数倍。
这才是他能从一名偏远地城的孤儿,一直走到巴别塔八百八十八层的真正原因。
现实就是这么残忍。
单要凭卢大亚自己努力,他天赋不够,到死也只能止步驭者,血脉更是升阶无望。
所以即便【九尾灰翎凤】的史诗阶血脉很有点掉面子,但卢大亚依旧很满意。
本该连做梦都梦不到的力量,如今却成了他拥有的现实,他还能有什么不满的。
只是吞吃奇物血脉进阶,会造成一个不良后果。
就是血液中的气息明显会与常人不同,稍一暴露,就会引来邪教徒的注意。
按照这些疯子的说法,血液越是芬芳,越是优异的祭品,越能得到伟大之灵的瞩目。
现在能跟在大佬的身后,虐杀这些邪教徒,他的心情还是挺愉悦的。
只是他依然想不明白,为什么李博阳一靠近邪教徒,这些疯子就没法动弹了?
一个个就从原来叫嚣的疯狗,成了待宰的羔羊。
这到底是什么能力?
卢大亚好奇,却没敢问。
李博阳一路向前,他就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将失去反抗能力的邪教徒一一宰杀。
说实话,刚开始他还觉得挺刺激。
但是时间一长,重复运动一多,卢大亚就有些麻木了。
他感觉自己不像是在屠戮邪教徒,更像是一名屠夫,在杀小鸡仔。
犹如在机械劳动,越杀越没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