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厚的胸膛,温热的气息,刹那笼罩住了颜芷枫。
她忘却了腿上的痛,摇了摇头,然后回过神来,赶紧从秦琰煜的怀里抽身,退离两步,眼睛看向跑到乐乐身边的小火狐。
它嘴上叼着一颗什么东西,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和浓郁的灵气。
“这是什么?小火,你上哪儿拿的?”乐乐蹲下身,从它嘴里拿出那颗沾满口水的果子。
果子是橙红色的,跟婴儿拳头大小差不多,看上去非常诱人。
“吱吱吱!”小主子,这可是好东西!
秉着有福同享,小火特意带回来给乐乐。
乐乐看到小火欢喜的样子,便知道这绝对是好东西。
别看小火个头小,吃掉的值钱玩意儿绝对不少,就这几个月,估计已经吃掉了十万两黄金的等价物。
特别挑食的小火那么激动,这颗橙红的果子难道有什么独特之处?
“原来小偷是你。”一道意味不明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幽冷如冷梅暗香。
颜芷枫惊异地看向从外面款款而来的男子,一袭流水般的长衫,宽松飘逸,水墨色,头发上插着一根簪子,将额前的头发都固定在脑后,长发披腰,饱满的额头下面是一双朦胧的眼睛,令人惊异的是他的眼,一只为紫,一只为银。
本是极为古怪的瞳色,放在他的脸上,却意外的合适,不仅不让人觉得害怕,反而吸引着人不断地看。
颜芷枫惊讶的是自己看不出对方的修为,要不是对方先出声,自己都没发现他靠近。
不夜城,果然卧虎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