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野人,为什么偏偏要去掏那个狼窝!”
一位金袍如同女战神一般的女子,手中握着一柄长剑,愤怒地大喊。
在她身旁,还有一位身着兽袍的男子,只见其手中握着一柄血骨魔刀,威风凛凛,竟丝毫不惧周围几十只狂暴血狼。
若是林玄在这里,一定会一眼认出两人。
因为这位身着金袍,如同女战神一般的女子,自然是轩辕风华。
连轩辕风华此时身着的这件金色战袍,也经过了林玄的锤炼,在其中加入了“七星玄盾阵”,使防御力增强数倍。
当然,这名兽袍男子,林玄当初在金皇阁拍卖场中也是印象深刻。
因为正是他以一亿天灵币的天价将那残缺兽皮抢走,让无数人目瞪口呆。
此后,也曾经传出一个消息,据说有数位武灵境界的强者企图尾随于这位兽袍少年,最后都再无音信。
“哼!”
“老子掏就就掏了!”
“刚好今天晚上可以炖血狼吃!”
兽袍少年狂笑着说道,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其实,他也感觉自己很无辜。
本来他就是从这片莽荒草原路过,谁知道四角麒麟兽突然仿佛感觉到了什么美味,竟然在狼窝前停下了脚步。
于是乎,他便进入狼窝,又做了一次盗贼,满足了一下四角麒麟兽的口腹之欲。
可是,狼族岂是善类?
在他要疯狂逃亡的时候,竟然发现在不远处还有一位绝世美女,于是故意放满了脚步,二人便都被狂暴血狼团团围住。
“小妞儿,你若是害怕,自可以自己溜走!反正老子是不怕这三两只狼崽子,还不够我塞牙缝呢!”兽袍少年突然又补了一句。
“我会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