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我要他的名字!”施文杰面色一沉,问李云明道。
“这个人你也认识!”
“我认识!”施文杰将自己脑子里有关匈奴的名将们都想了一个遍,也没有想出一个能够在战争里想出虚与委蛇战术的人来。
要知道匈奴人打仗,从来都是以剽悍著称,首先就是用骑兵开头,在摧枯拉朽一般的攻势下,对方早就被砍得七零八落,落荒而逃。
然后匈奴在派出步兵收割。
一场战下来,匈奴兵就能凭着逆天的战斗力,将对方打得七零八落。
施文杰当初敢于力战匈奴,也是因为他在当质子的十年内,不仅是外露的风流倜傥,但实际上他上到匈奴王室,下到贩夫走卒,都是寻摸了一个遍。
自己琢磨出了一套攻击匈奴这种以快著称的打法。
先攻骑兵,再打步兵。
深挖坑,广蓄箭,用深坑对付凶猛的骑兵,然后弓箭手作为后端,专门对付跟随在后的步兵。
如此方才能赢过凶悍的匈奴骑兵,单身他万万没有料到,他这次也是用同样的战术,却被对方玩弄于鼓掌之间,还将他逼到阳山。
要不是他留了一队救兵,只怕阳山之战,不能如此速速结束。
代价是他被迫中箭,如此大辱,施文杰如何能心甘情愿。
所以他的身体都有些颤抖,等着李元明告诉他是谁?
“金少君!”
“是他,他不是最不受匈奴王宠爱,所以被迫去了京城当质子吗?据我所知,他可是出了名的二世祖,说出了名句,京城乐,不思归的不就是他吗?”听到名字,施文杰是真的吃惊。
同样是质子,对于对方还是多少有些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