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三不管的地带,竟然还不算偏僻,周边都是大酒店,大商场。
我搭车只用了十分钟左右,便倒了路口。
今天是周四,这个点儿路上行人并不多,只剩上班就快要迟到,飞快急走或干脆狂奔的白领们,即使长大了也和学生时代没什么两样。
街边的门面刚刚开门,都还在懒散的打扫卫生。
我沿着路边,沿着刚刚司机师傅的指路,往前慢慢走着。
些许是心里有事,我看这里的每个人都觉得有问题。
酒馆街,顾名思义,就是整条街都是夜店。
晚上歌舞升平嗨翻天,白天空空荡荡如鬼街。
看着路边指示牌上的酒馆街三字,我确定自己没有走错后,就开始往里走。
白天这里真的是一个人都没有,地面上还残留着昨晚上喝醉酒的呕吐物,都没来得及清扫。
越往里走,酒精儿味儿越重。
我想着徐有才的话,脚下不停的走,直到这条街的尽头。
一路没发现什么异样,两边都是紧闭的酒吧。
大约十来分钟后,总算是看到了正前方,被一栋大门给堵住。
而侧面,果然有处不起眼的窄道子口。
我又欣喜又紧张,朝着窄道子快步走去。
当我就要走到道子口时,突然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人。
这人没有任何的脚步声,走出来时,还撞到了我胳膊。
他穿着一身黑色夹克和牛仔裤,戴着帽子和墨镜,双手查在衣兜里,叼着根儿烟,走的很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