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形象越来越像华子了。”
丁胜这话当然是褒义。
他这部电影的主角不需要多帅气,也不需要多么有气场,他要的是那种得不到重视,游走在社会边缘的豺狼一样的演员。
方淮南出去半天多点的功夫,把自己搞得一团糟之后再回来,居然在外形上越发贴合华子这个角色。
丁导心里对方淮南擅自离组的最后一点怨气都消失了。
实在是太像了,现在方淮南的形象简直就像是从教材上面扒下来的匪徒。
就算方淮南现在跟自己说,他白天是出去寻找人物灵感的,自己都信了!
方淮南恐怕都没想到,出去一趟,居然还有这种意外收获。
“你今晚就保持这身打扮,不要洗澡,这身造型多穿两天,尽量多找找人物感觉。”
丁胜说完自己的建议之后,咂摸了一下,又感觉自己的建议有点严苛。
毕竟入夏的天气还让演员二十四小时穿着厚厚的皮套大衣,好像是有点难为人,于是他又打算补上一句:
“不过也不用太勉……”
“没事,丁导,我可以的。”
方淮南打断了他的让步。
实际上方淮南从进组的第一天开始,就没有好好的洗过一个澡,都是穿着这身衣服行动、入睡的。
他很清楚衣服是认人的!
一件新衣服穿上身,很难完全贴合自身的曲线,只有穿着它不断打磨,才能让衣服变得熨帖合身,彻底成为自己的衣服。
华子作为一个深居简出的劫匪,在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很可能只有一身衣服,被他翻来覆去的穿烂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方淮南进组的第一天开始,就刻意地去打磨这件皮套大衣,摩擦、蹭灰,让它变得像自家穿着半年多没洗的脏衣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