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还不如给个痛快呢QAQ。
不过他饿极了,在车上就没怎么好好吃东西,又空着肚子跑了大半天,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
姜糯凑过去嗅了嗅,其实鹿肉还蛮香的,就是卖相不太好——太血腥了。
他那位超有钱的富豪主人,也会定期喂给他生骨肉,不过那都是商家处理过的,祛了血水、低温消毒过,再切成适口的小块,配上不含.乳糖的牛乳,再加上美毛的磨牙小零食……
不像眼前这一坨,血糊糊的。
姜糯忍着恐惧,往前凑了凑,啊呜咬了一小口。
诶嘿!味道竟然不错!
只是这肉块太大了,实在不好撕,姜糯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成功吃了一小小半。
而狼王大江已经狼吞虎咽地把驯鹿的肚子都给掏空了,野生动物不像家养的宠物,每天定时定点都有的吃,它们饥一顿饱一顿,一顿能顶好几天,成年雄性草原狼的食量惊人,一顿就能吞下30磅的生肉。
狼王大江狼吞虎咽地吃完,看着一旁的小猫咪,眼里露出狐疑之色,但也没耽搁,而是连猫带肉一口叼走,让出空间,以便其他狼进食。
地位第二高的几匹狼迅速上前撕咬鹿肉。
野外环境就是这样,猎物的血腥气会吸引其他肉食动物,如果不马上吃掉的话,会惹来麻烦——就拿现在来说,已经有几只秃鹰等在一旁的松树上,预备群狼一走,就把剩余的骨头、碎肉一扫而光。
不会浪费一丝一毫。
狼王警觉地竖着耳朵,以观察四周的情况,一旦有不长眼的入侵者,他就能第一时间冲过去保护族群。
与狼王的警觉不同,猫咪姜糯还在继续跟那块肉作斗争,他爪嘴并用地奋力撕咬,恨不得连后腿也用上,浑身每根.毛都在用力,炸成一团白绒绒的毛球。
尾巴尖儿也随着他的用力,甩啊甩啊甩。
看得出,相当努力了。
但努力的效果并不怎么显著。
狼王终于看不下去,用鼻子轻轻拱开他,然后亮出利齿,三两下把大块肉撕成小块碎肉,撕完便后退两步,“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