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刘福贵那张满是岁月痕迹的老脸上,笑容就一直没停止过。
嘴上更是一个劲的在念叨着:
“明成,柱子,我跟你们讲啊,福贵叔我虽然是个光棍,但我这做饭的手艺在十里八乡绝对是一流!”
一想到自己就一个老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也没必要将这好不容易抓到的野兔卖钱。
邀请好友,饱餐一顿,满足一下自己的五脏庙,难道不比换钱来得更香吗?
一念至此。
刘福贵顿时豪气云天,大手一挥,“明成,柱子,一会儿你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去我家,我亲自下厨。
今晚给你们做一顿红烧兔子肉,那味道绝对好吃到舌头都吞掉!”
“这野蘑菇刚好再炖个汤,那味道,啧啧啧……绝了!”
“唉,你们可别拒绝,不然福贵叔可要生气了。”
苏明成见他这么高兴,也不好推辞:
“福贵叔,你看这样行不行?
直接来我家做?
秋月怀孕了,身体不便,不适合到处走动。”
“哦也对,是我考虑不周。
你看叔这脑子,光顾着自己了,竟没想起这茬。
这样吧,计划不变,地点改到明成家。
今天我篮子里这只野兔,足够咱们大吃一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