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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区别(3 / 3)

“哦,听说是倒时差。”

“这样,那他在国外干啥知道吗?”

“律师,我听他说在国内也想当律师。”

他们又有说的了。

“在国外当律师,竟然连律师证都没考下来!这啥留学生啊!”

“好多留学生都混日子,出国镀一次金。”

“啊,这,果然,没什么正事儿!”

这村里,是不能呆了。

于事业毫无用处。

这一个个的……

应该是吃的太饱了吧?怪不得那些出去的人都不回来。

至于律师证,不是在米国考过了之类的云云。

沈清安表示不是那么回事儿。

米国是判例法!

和我们圣国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他们的法律体系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什么叫判例法?

换而言之,在米国当律师相当不容易!

因为在判定一件事儿时,你需要寻找以前相同的案例...以前的案例怎么判,现在就怎么判,这也就间接导致了米国的律师,需要背大量的案例!

所以,米国律师分的相当细致,譬如什么刑事律师,商业律师,各大类里又包含各种小类……

不分也没办法!

没哪个律师愿意去背各种案例!

全背下来...谁行谁上…

尼玛米国一天就要处理多少案件?全背下来,那就是有病,该送精神病院了……

再说了,米国的律师执照,你拿到圣国,人家也不认啊!

所以,这才是沈清安需要重新上学,重新考的原因。

但他也呆了些日子。

毕竟这乡下山清水秀的。

环境不错。

村里那些闲人,大可以不用理她们。

等老房重新装修完,沈清安也就回去了。

回去找个高三,然后法律系。

然后大学。

然后进行有天下第一考之称的法考。

前路慢慢,生活富足。

沈清安并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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