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倒也没错,不过...”闵学拿笔戳了戳入口进来后的那两米多的走廊,“那只是相对于一般情况来说,这个屋子...怕是有些来不及吧。”
的确,两米多的幽长走廊,再加上开门时间,对于逃跑来说确实有些费功夫,何况外面是邻居紧闭的大门以及通常无人的楼梯,绝非最佳求救途径。
陆千柏又回想了下实地,随后得出了结论。
这间房子里,最优逃跑路线应该是进入卧室,迅速关门后通过开放式小阳台求救。
因为在二楼,之后无论是向着下面的街巷呼救也好,跳到隔壁也罢,或者直接跳下楼都行,都是最方便快捷的自救方法。
“可能是情急下没时间多想,乱跑的吧,”陆千柏提出了假设,毕竟尸体就是在走廊被发现的。
闵学一耸肩,没有反驳,“那就要看这个血迹的喷溅痕迹,还有死者的伤痕位置了。”
听闵学这么一说,陆千柏突的皱了皱眉头,“你是说死者前额被木棍击中的伤痕?”
死者是被凶手先用木棍击中脑袋致其昏迷后,再用刀插入右耳致死。
原本,警方认为是凶手突然闯入房间后,用木棍击中了死者,但其没有立刻昏迷,而是挣扎逃跑至走廊后被追上杀死。
可是听闵学这么一分析,陆千柏倒觉着凶手一开始就藏在屋中,待被害者从走廊走出时,死者趁其不备迎面一棒的可能性更大。
这么一来,如果是主动蹲守,那么凶手随机杀人的可能性确实小了许多。
既然是有选择性的杀人,那么还是要优先查证两个被害人之间的共同点啊!
陆千柏心中顿时有了决定。
“听说我不在警队的这段时间,闵警官名声大噪,尤其犯罪心理画像方面的功力出神入化,怎么样,来个画像呗?”
陆千柏面上似是揶揄,其实很是认真的问着,这段时间她虽然不在,但回来后没少听队里人给她科普闵学的“丰功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