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前的那七个被害者,都是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且相互间无任何联系,可以说,“幽灵”完全是在随机杀人,不需要理由。
但这次这个被害者,四十多了啊!
二十多岁的小伙儿喜欢二十多的姑娘很正常,但想必四十多的大叔们,大多仍旧会喜欢水灵的小姑娘吧?
难道“幽灵”就属于那少数另类人群,口味独特?
又或者...他此次的选择,是有什么原因的?
嫁祸闫云义当然是原因之一,否则门口就不会有那根白发了。
但嫁祸闫云义,就不能选个二十多的姑娘吗?为什么一定要改变习惯,选择一名四十多的妇女呢?
会不会有这种可能,“幽灵”此次的目标,并非是随机选择的!
这点倒也不难验证,起码值得试试看。
想到这里,闵学再次找了趟老詹,也就是死者晁晓丽村的村主任。
“警官,我知道的可都说了,我真的没打算弄死晁晓丽啊!都是强子那混蛋!哎哟我这可真是一百张嘴都说不清楚了!”
老詹还不知道他这篇早翻过了,还在念叨着旧账。
闵学挥了挥手,“不是问你这个,我是想问下,你知不知道,晁晓丽去没去过西陕。”
“西陕?”老詹愣了,这什么问题?
“没有吧...”,老詹想了半天,忽然又道,“有有,我记起来了,晁晓丽办公桌玻璃板下有张老照片,就是在西陕照的。”
“只不过年头太久了,我一时半会没想起来,那照片颜色都褪的不像样子了!”
闵学追问,“哦,那大概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怕是得十几年前了,”老詹嘬着牙花子,使劲儿回忆道,“那照片上,她看起来挺年轻的,约莫也就二十来岁。”
不等闵学继续问,老詹就自动说了起来,“警官,我这一回忆啊,还真想起来件事儿,晁晓丽家那会儿买了辆小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