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渊点了点头。
这里本就不该出现胡狼。
且不说角马群是不是闯入了胡狼的地盘,按照常理来说这些胡狼都不会对角马感兴趣。
可陈渊亲眼目睹有四只角马幼崽被一群胡狼围攻撕咬。
胡狼其实也叫豺,体型比较小,和草原狼一般大,对付大型动物的时候完全没招。
所以一般来说胡狼捕杀的动物也都是平头哥蜜獾、瞪羚等小型动物,有时候实在捕猎不到食物,它们也会食腐。
甚至若论单挑实力, 在狒狒和野狗之下。
而它们这次会选择伏击这群体型比自己大出几倍不止的角马,才是最奇怪的地方。
也正是深知自己的体型无法彻底击垮大型的角马,这群胡狼才会选择一些幼年角马甚至是刚出生的小角马。
而羸弱的长颈鹿正好成了它们关注的目标。
好在陈渊终于让小长颈鹿离开了,这群胡狼才无法追到它,不然仅凭小鹿那毫无招架的力量和速度根本无法从胡狼利爪中逃离。
本着遵循自然的想法,陈渊开始带着馒头和猴哥慢慢退出了角马群。
并且不断和胡狼拉开距离。
但是有几只胡狼就是不懂人情味。
我不惹你们还偏偏起劲了。
看着朝自己跑来的四只胡狼, 陈渊也是毫不手软,连着三瞬发, 直接让胡狼一命呜呼。
冲在最后面的胡狼看到同伴忽然倒了, 立马停下了脚步,带着满满的疑惑走向同伴,但是灵敏的鼻子闻到的却是血的味道。
这只孤军奋勇的胡狼目光带着一丝恐惧看向了陈渊,它的身体甚至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这是动物对强者的一种本能恐惧。
陈渊仅靠着胡狼同伴的鲜血就将这种恐惧烧到了那只胡狼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