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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第十四朵雪花(十一) 好风凭借力。……(2 / 7)

二堂姐抱蛋的年纪跟大姐桃花差不多,但一直没嫁人,因为她小时候被亲爹把腿踹断了,于老混不给她看,是其它几个堂姐妹拼了命给她找吃的挖草药,这条命才没被折腾掉。

她很少说话,总是闷声不吭,常年低着头,村里调皮的小孩子常常会学她一瘸一拐的走路,还会骂她是个瘸子,拿石头扔她,但抱蛋不会骂回去更不会还手——在外面惹了祸,甭管是不是她们姐妹的错,于老混都只会打她们。

来蛋嫁了,满蛋去做童养媳了,家里大部分的活都落到了抱蛋身上,她干活很卖力气,其实乡下人找媳妇不看长得俊俏与否,主要看能不能干,勤不勤快。

可惜抱蛋腿瘸,又有那么个娘家,谁沾上谁倒霉,除非是死了媳妇的鳏夫或是娶不到媳妇的光棍,否则稍微条件好点的人家都不会考虑她。

于老混似乎死了把二孙女嫁出去的心,换不到多少彩礼,还不如留在家干活,吃得少干得多,挺好。

抱蛋没有理会菊花,不知为何,菊花不大敢再上去跟她讲话,匆匆捡好了柴火,跟抱蛋说了声便先一步走人。

临走前她似乎瞧见抱蛋的背篓里装了些菌子,也不知是在哪里挖到的,菊花没问。

她一如往常的回到家,不是农忙的时候,柴火是不用她去捡的,但菊花很喜欢上山,或者说,只要靠近那片山脉,她就有一种很安心很亲近的感觉,也或许是她总觉得三姐没死,就在山里头,胆子大的话,往深山里走,说不定还能找到三姐。

可惜去年又有狼群冬季下山,还吃了人,菊花不敢往里头去。

回到家后,于老蔫正式宣布了过完年便送毛蛋去学堂的消息,这对老于家来说不是什么新闻,因为大家早已默认要供毛蛋读书了,以前丁芬芳还盼着自己能再怀上,这两年肚皮没动静,她便渐渐死了心,决意一心供养侄儿。

毛蛋在饭桌上表达了自己对家人的感谢,并保证自己一定会努力念书,将来光宗耀祖,还要给他奶和他娘挣诰命,听得大房跟三房羡慕极了。

转念一想,侄儿这么有良心,难道真发达了还能不管他们?于是又将心放了下来。

农村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好些村里的八卦,菊花都是在饭桌上听长辈们讲的,今天也一样。

刘春花先给所有人分了饭,然后说道:“我今天瞅着有个包头巾的女人进了于老混家院子。”

这稀奇吗?放在别人家,谁家没个走亲戚来朋友的,不稀奇,但于老混家可不一样,他们家不说是亲朋好友避如蛇蝎,也绝对没人会上门,除非那人想不开。

“那是来干啥的?”于老蔫问。

明明是在自己家,刘春花却还是压低嗓音,这让大家有种莫名的兴奋:“别人兴许不认识那人,我可是见过的,老头子,你也见过。”

包头巾的女人,于老蔫在记忆中寻找一番无果:“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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