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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野鸡清理干净剁块,看时间不早杜康就开始做饭。
锅内放油烧热,下入葱、姜、蒜爆香,倒入野鸡块翻炒变色。
然后加料酒、醋、老抽继续翻炒,加开水没过鸡块,大火烧开,改小火烧个小时。
最后停火装盘,一道色红汁亮的红烧野鸡肉新鲜出炉。
拿筷子夹起一块品尝,杜康微微点头,做的不错。
野鸡肉早已炖的酥烂,咸鲜中微带胡辣,浓香可口。
身为新世纪好男人,做饭洗衣干家务,他是一把好手。
不敢说能跟饭店大厨相比,但绝对不差,时常获得别人的夸奖。
想要抓住男人,先要抓住他的胃,反之同样如此,想要找个老婆,你得先抓住她的胃。
他为此专门学习了一段时间的厨艺,还去新东方进修过一段时间,只为能找到女朋友。
没想到的是对手比他还会做菜,厨艺直接被比下去,没能抓住她的胃。
好在他足够优秀,这才抱得美人归。
可惜还没结婚生子,就特么重生了。
“哥哥你做的什么呀?”
囡囡带着一群小孩跑了过来,她头戴凤翅紫金冠,鼻子嗅啊嗅的,眼巴巴看着想要品尝。
杜康夹起一块放到她嘴边,说“你尝尝。”
囡囡尝了一口,顿时眼前一亮“鸡肉太好吃了,今天我要吃三碗饭。”
看那群小孩也馋的要命,杜康每人给了一块,解解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