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老板,他不喜欢。这个世界,他也不喜欢。
自己一言不合便杀人的举措,在死去的人看来也许更是形同恶魔。
但那不重要——他也从不标榜自己行的是正义之举。
看不惯,为吐心中不快罢了!相比于杀戮,或许有更合适的解决方法。但那些并不是属于他霜华的方法。
他霜华的剑,就是用这么不讲道理的方式来讲道理。
天下不平之事不知凡几,他当然管不过来。但自己既然遇到,手中的剑一定不平则鸣。
这个世家上,总要有人敢于拔剑,做出一个榜样来。
在那百载的岁月中,他是那个时代的主角之一。
青衫丈剑,倒骑着小毛驴,英姿勃发。一饮吞日月,再饮吞江河。
种种传说让他成为那个江湖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无数风华绝代的女子为其洒脱不羁的风姿折服,纷纷慕名而来一睹风华。
他却未曾丝毫心动,嫌弃起那些世家大族的明珠或王朝公主聒噪,将众多女子用剑鞘打晕,倒吊在剑道古城上。
天下人哗然,认为其一心求道,从此鲜有女子胆敢慕名而来。
世界上的事总是很奇妙。就是这样的人,最终也会沉沦爱情。
那年春天,小师叔倒骑着小毛驴路过桃花山。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一眼便看到了细雨中桃花下的她,没有人间绝色的容颜,但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却让霜华骄傲的心愿意为她沉寂下来。
他瞧不上世间的人,尽管自己路见不平出手相助——但那是因为自己看不惯,仅此而已。
在遇到她之前,他以为世界上的一切都俗不可耐,因此他瞧不起天,瞧不起地,藐视一切可以看到的东西。
可当她出现在眼前,似乎这个世界也不那么无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