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是以百姓的自然状况分类。
即按照成年与未成年人划分,成年分为大,未成年分为小。
成年里又细分出‘老’‘癃long【残疾人】,这部分人是可以免除劳役或减免劳役的。
而在未成年人中,又根据能否承担较轻劳役,分为‘使’和‘未使’。
这类是以能否承担劳役划分的。
而第二类是按百姓的社会地位进行区分。
主要分为普通民户籍、役籍、徒籍、私奴籍、市籍、弟子籍、高爵位籍、宗室籍等。
秦落衡能选的其实并不多。
除开犯罪服刑的徒籍和私奴籍,也就普通民户籍、役籍及市籍,当然还有一丝机会弟子籍。
不过。
秦落衡完全没考虑弟子籍。
弟子籍通俗讲就是大秦时期的‘公务员编制’,这是那些进学室学习,未来有可能当上法吏的‘吏子’们的户籍。
这是家中有爵位才能进入的。
而在剩下的三个户籍中,他却是难以做下决定。
对他而言。
这三个都不太好。
普通民户籍,即‘编户齐民’之籍,工农都囊括在里面,百姓按律法规定编入到什伍中,会受到连坐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