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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一字未写已露败相(3 / 5)

这几年,李逢君一直顶着小恶霸的名头混迹在外,想让他收心,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至少,他答应了抄书,就是很好的开始。

温知年失望道“如此……真是可惜。”他又看向李逢秋,“逢秋,该你了。”

李逢秋打小也得祖父亲自教导,当时,他还和李逢君天天坐一处来着,李逢君没个定性,时常骚扰他。

祖父没法,才将他们分开。

当年祖父也夸过李逢君聪明,字写得不错,只是性子太过顽劣,一时一刻都不得安静,方令他临柳公权的《金刚经》静静心。

后来,一把火,李逢君将所有的书都烧了个尽光。

这么多年,他不肯好好写字学习,在学堂还闹出了各种荒诞离奇的笑话,闯出各种匪夷所思的祸事,怎么可能突然间字就写的这么好了?

就算比甄墨心的狗刨好,也不可能比他强。

也怪道,他比李逢君大一岁,打小就瞧不上泼猴似的李逢君,更不屑与他同处,好像同处了连带着他也沾了他的晦气似的。

他哪知李逢君字写的是好是坏,只知道小时侯两人一起写字,他还写的歪歪倒倒,不成个样子。

后来,祖父将他们分开,他就没怎么注意过他。

再后来,分家了,他就更没那闲心关注一个恶名远扬,衰星附体的小无赖。

如今,让他输给这个不学无术的无赖,让他如何能接受?

大热的天,他却觉得心里发冷,身上冷汗涔涔,一字未写已露败相。

待抹一把额头上的汗,执笔写字时,刚写了两个字,脸上豆大汗珠滴下,正好落在他写的字上,晕成一团黑糊糊。

温知年轻轻叹了一声,摇了摇头。

店掌柜则高兴不已,不过此人毕竟是昔日同窗好友的学生,他也不能过于将喜气表现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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