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膜拜大佬,请收下我的膝盖。”
“没想到林老板唱歌居然这么好听,简直是天籁,可是之前从来没有看见他唱歌啊,还以为他不会唱呢。”
“但是现在看来,人家不是不会唱,而是怕开口就打击到我们,林老板可真是个好人啊。他知道我们唱歌不好听,所以他从来不开口打击我们的自信心。”
“啊啊啊!林云!爱你酱!”
有一些女生疯狂的尖叫起来,她们都是上上签的忠实粉丝,如今林云唱歌唱的那么好听,她们仿佛是看见了上上签本签。
而赵金瑞则一脸惊愕的站在点歌台旁边。
这什么情况啊?自己干了啥?又催进林云这搓逼装逼了?
造孽!
这家伙唱歌怎么这么好听呢,高中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听他唱过歌啊,坑爹啊,又一个扮猪吃老虎的家伙。
而且,自己混了这么多年,怎么感觉还比不过他。什么情况?他自己唱歌虽然也挺好听的,但是跟林云比起来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其实他哪里知道,林云在初中的时候,学校里面就有过音乐这个专业的。
那时候的林云考虑到以后可能读不了书,所以他就有意去接触了一下音乐这个专业,所以他也并不是一个艺术零基础的人。
初中的时候这个音乐专业并不是很花钱,所以他还能学一下。
但是到了高中,继续学音乐的话,甚至到了大学还学音乐的话,就非常的花钱了。
林云没有什么钱,所以他并没有继续选择音乐这条道路。
但他也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所以他的音乐基础自然比这个夜店王子要专业一点。而且他。
后面还获得了钞能力,唱歌跳舞,这些小儿科还不是信手拈来。
可以说赵金瑞虽然经常去KTV,这个方面的本领,他虽然已经不得了了,但是跟林云这个开挂王比起来,差的远了。
林云唱完,并没有向赵金瑞那样,继续搂着那个话筒不放。
他刚坐回沙发上没多久,一道清脆的声音就在耳响起来。
“林云,好久不见呀。”
林云怔了一下,抬头一看,原来是班花黎昭君。
黎昭君是他们高中八班的班花,但是这个班花非常的安静,不过长的倒是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