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对死者身上的子弹与邮筒发现的手枪弹痕,就得知两者是相同的,因此推测犯人是在行凶后,立刻就搭上列车,逃往南山了。田春达队长下令马上将其中一颗子弹紧急送往省厅的刑侦科学研究所,委托他们进行比较鉴定。
田春达又下令在南山市有前科的人中查找最近倒卖俄罗斯手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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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十八号下午南山市公安局来电话传来消息:从尸体取出的子弹,与南山车站内邮筒发现的手枪弹痕完全符合。
田春达队长派出郝东刑警去南山车站调查。
郝东见到了南山车站的邮箱管理人,笑着对他说:“我想知道手枪投入邮筒的时间。”
如果能知道枪支投进邮筒的时间,那么抵达的列车也就清楚了。甚至也可以确定犯人在金泽行凶的时间吧,刑警对此抱着期待。
“大概是在七点到九点半之间投进邮筒的吧。我第二次开邮筒的时间是七点,第三次是九点半。因为七点那次开邮筒的时候没有手枪,九点半打开的时候已经在邮筒里了。九点时刑警带着警犬来车站搜查毒品,那个持枪人可能担心枪支被发现,就把它匆忙扔进邮箱里了。”管理人说。
“是这样啊。”郝东拿着小本记录着。
“再说明更清楚一点,第一次开邮筒的时间是五点。也就是大概两小时会开一次邮筒。我负责的是快信用的邮筒,所以非得这么频繁地去开才行。”
“我知道了。可是你说七点跟九点半,正确来说是在七点、九点半这两个整点对吧?”
“没错。您只要去看那个邮筒,就会看到侧面写着开邮筒的时间。上面写着六点五十分与九点三十五分,当然每天可能会有三、四分钟差距。”
“那是当然的。对了,你第一次开的时候没有发现手枪,你确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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