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没有道理能解释宁沛桦当时那过快的心跳。
宁沛桦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失忆过,而宋稣就是他失忆前就喜欢的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肯定是很喜欢很喜欢宋稣的,喜欢到,多年不见,隔着人群远远瞥见一眼身形,就能把他认出来。
要不然,他怎么会直到现在,还没有对宋稣改变心思,甚至于……有愈演愈烈的架势,正如此刻,但凡宋稣贴近一点宁沛桦的胸膛,便能感受到宁沛桦火热又剧烈的心脏跳动。
宋稣自是不肯信这么牵强的理由,只当做是宁沛桦不知什么时候学会了些拙劣的情话,扯了扯嘴角,“真老土的搭讪方式啊。”
宋稣这语气真是有些娇纵蛮横,但宁沛桦却莫名的懂了宋稣的意思……宋稣没有反驳,没有厌恶,这是一种默许!
宁沛桦心中一喜,强自镇定下来,摩挲着宋稣纤细的腰线,说:“你……你明天搬来跟我住吧。”
宋稣隔了会儿才反应过来,稍稍挑眉,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宋稣抬脸与宁沛桦对视了眼,发现宁沛桦这张俊俏又轮廓分明的脸不知何时已经开始泛红了,原来,宁沛桦也在紧张吗?
宋稣莫名心中一揪。
不管了,说也说不清楚,宋稣直接按住宁沛桦的脸,朝他亲吻下去。
宁沛桦稍稍一愣,迅速跟宋稣回吻起来,他自是更加高兴,以为这就是宋稣的答案了。
宋稣就知道,这个办法能把宁沛桦的嘴给堵住,果不其然,宁沛桦现在没心思去想那些了。
等宋稣以为把宁沛桦的话全部堵住了之后,就想退开,却被宁沛桦牢牢按住,追着他的唇继续索取了起来。
“唔……”宋稣想推开却不得其法。
宋稣当然不知道,他的举动造成了多大的乌龙。他以为堵住了宁沛桦的话,在宁沛桦看来却是Omega羞涩的和他确认了心意。
所以,现在他们两个是互通心意的了,那么发/情期互相帮助那岂不是合情合理的了吗?
宁沛桦要是傻到再像上次那样,那他可真的就是和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