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旗笑着看着伊娃离去,摇着头无奈地朝着楼上走去。
劳碌了一天,终于可以卸去脖子上的领带了。
秦旗并不喜欢领带。
事实上,领带这象征文明礼仪的庄重服饰,是在不文明中诞生的。
早期,为了方便战士擦去兵刃上的血,所以就有了领带...
现在,秦旗也有专门的形象顾问团队,比如某些特殊场合,他的领带都有专人为他选择搭配。
这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
在初入名利场,衣裳是一个人的身份标识。
识衣不识人,是娱乐圈的典型事态,特殊氛围下,以至于一些经纪人都身穿名牌。
说来讽刺,只要秦旗熬过了这一段时间,彻底成就巨星名人,到时候他哪怕穿蚊帐出门,也能形成潮流。
回到房间,手里拿着书的安妮迈步走了出来。
她看着秦旗埋怨地说道,“秦,伊娃都被你宠坏了。”
秦旗耸耸肩,“不宠她宠谁呢?”
秦旗孤身在外,真实认识的也就安妮一家子。
倘若某天,秦旗功败垂成,他相信安妮一家人是不会抛弃他的。
而在公司,一旦他没有利用价值,分分钟就被人替代。
这些秦旗是知晓的。
安妮听到秦旗某种话语中的疲惫,她迈步搂着秦旗的腰,“嘿,秦,是发生什么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