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仪从梦中醒来,身下是一张kingsize的大床,亮丽的水晶垂吊灯甚是惹眼,这是一个极为奢靡华贵的房间。
但绝对不是她的房间。
嗯?这是哪里?
起身下了床,脚上绵软的触感仿佛直通心灵,不必想她也知道这地毯是名贵货。
不对劲,她昨天明明甩了投资商的脸色,切断一切联系方式,破罐子破摔跑到酒吧喝了个通宵,难道……
不对不对,她明明记得自己回到家了。
此时一位中年女人推门进来,看到她略有鄙夷,自以为掩饰得很好,不过时仪天生就是做演员的,这点儿在她面前还不够看。
“时小姐,你醒了?先生今天忙,晚上不过来了。”
“嗯。”
先生?
尽管弄不清楚状况,时仪还是不动声色,决定见机行事。
而那位中年女人见时仪没闹腾什么,反而乐得轻松,哪里会觉得不妥,这白痴只要别作妖她就谢天谢地了。
别人怎么想时仪自然不知道,环绕一圈没看到镜子,她四处寻摸也没找到手机。
转身一屁股坐在床沿上——
瞎了她的狗眼了!
迅速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粉嫩粉嫩的手机外壳镶满了亮钻,应该是好看的?
不过还真不是她的风格。
看别人手机不大好吧?
可是……怎么就……
手不听使唤呢。
打开摄像头,看到自己熟悉的俏脸时,心里先是松了一口气,又查看了通讯录以及各种社交软件。
看完她只有一个感受,简单,实在是太简单了,活得几乎像是一个隐形人,她姑且称呼手机的主人为简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