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让他嫉妒,嫉妒到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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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光灯不停闪烁着,在时锦眼里汇聚成星星点点的光。
“我并不否认我身上背负了一条人命,但我同样救下了三千人,如果重来一次,我还是一样的选择。”
“我相信Evan亦然,这世上总有人去撞南墙,头破血流都行,身死无悔,因为总有一天,我们的请愿能成功。”
“撞的人多了,南墙自然会倒。”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他们不是傻,他们只是不愿意在这个世界麻木着。”
“我知道我的做法很多人会不认同,但是无所谓,一个人一个活法,我不要求你认同。”
“我只需要各位明白真相,该我担的责任我不会跑,不该我背的骂名,别往我头上扣!”
“我每年那么多钱用于慈善,你们可以说我是在赎罪,但不能磨灭我的努力。”
“有本事你们去做啊!你们大可去试试我做那一切,需要多少钱,多少时间,多少精力!”
【纹身后面的故事真苦,但纹身真的很漂亮,是我见过最漂亮的】
【以身做碑,这份魄力真的绝】
【在南国待过的人很支持平权的推行】
【时锦从来不会让我失望】
【如果这是真的,那我佩服时锦的勇气,敢于跟整个国家说不】
时锦的一番话,同样让在场记者肃然起敬。
无论哪个时代都该敬佩勇士。
所以大家的话语越发温和。
“既然纹身解释清楚了,那时锦小姐是不是要告诉我们另一段故事了?”
“请问下一个故事需要准备纸巾吗?我泪点有些低。”
“时锦小姐进F国的重型监狱也是因为宣扬平权吗?”
“是,也不全是。”
时锦缓口气,娓娓道来。
“我从南国监狱出来的四个月左右,被迫卷入一场政治宣讲中,那是在F国发生的事。”
“能翻墙的网友一搜就知道,大概四五年前,F国爆发了最大的罢工运动,而起因就是那场宣讲。”
“我是主笔人。”时锦说。
那时Evan刚死没多久,她整日浑浑噩噩,基本就是勉强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