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下水摸鱼,上山逮到兔子,爬树掏鸟蛋,只要是带着脂肪的,有油味儿的,大小蚊子,只要是肉,别管有没有盐巴,对于两人来说,那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一顿饭了。
入腹,顿时觉得皇宫的饭菜估计也不过如此了。
两人回想起上次吃鸡的经历,经过村庄,打算偷鸡摸狗抓鸭,结果被人追了二十里地。
只能吃到一地鸡毛。
而找来农家主人的,正是他的情哥哥,徐千秋。
如果不是在无数次危亡关头,自己这个大哥,都会现身救下他们,偶尔敌人太强,就是拼得浑身是伤,也不会丢下他们独自逃走,徐凤年都要怀疑,处处在游历路上给他使绊子的哥哥,并非亲生,而是是老爹捡来的。
或者,他自己才是捡来的。
偶尔,徐千秋还会拿着各种美食在他饥肠辘辘的时候,诱惑于他,挑衅于他。
说,只要他愿意习武,美食美女都是他的。
为了只苦三年,而不是苦三十年,徐凤年一直坚持过来了。
所以,上次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
感觉那段记忆,是如此的模糊而遥远。
从小到大,自己这个哥哥,无处不坑弟。
而且,还什么东西都爱和他抢。
抢不过就揍他。
游历天下,哪个膏粱子弟不是鲜衣怒马,威风八面?
看看大哥徐千秋,那才叫不枉此生走一遭。
可是再瞧瞧自个儿,破烂麻衣,草鞋一双,跛脚老马一匹,还舍不得宰了吃肉。
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