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吧,如果你想留下来我也不介意。”她说着,做了一个叉腰摆胯,一只手托着,就像是摆着造型的模特一样。
她展示了一个自以为最为美丽的姿态,像是邀请,又像是做出的一个“滚蛋”的姿势。
聪明的女人。
和这种女人打交道,侯平安就是很简单,任你妖精变化万千,猴哥自有一棍万法灭。
晚餐是亨利请的,就是一个小店里吃牛排,吃完已经天黑了,没有逛街,直接回酒店。
从酒店看帕黎的夜景。只要有灯火,夜景都很好看。
等到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是亨利。
亨利对着侯平安摆了摆头,没有了白天西装革履,彬彬有礼,而是一身有花纹的夹克牛仔裤,还有亮晶晶的金属装饰品,朋克风。
“野钓,绿森。”
侯平安一愣,然后就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夜店,女人。哈哈,亨利,你真是个语言天才……”
男人之间确实是有默契的。
哪怕亨利的众华国语言说得再烂,侯平安都能听得懂,所以这是一种很神奇的默契,超越了国别。
“yes。”
亨利很高兴,摆了摆头,还手臂往前一摆。
“let''s&bsp&bspgo!”
这句英语侯平安听得懂,虽然是学渣,但是这种简单的英语,譬如“good”“bye&bsp&bspbye”“ake”等。
两个男人,就像是偷偷溜出宿舍的小学生一样,那种无拘无束的兴奋,怎么都遮不住。
亨利还吹口哨,在街上看到摩登女郎,毫不顾忌的就挥手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