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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7,纣王十罪(下)(2 / 3)

十大罪状第一条,近小人而远贤臣,重用费仲和尤浑,败伦丧德。

听信费仲尤浑之言,强逼冀州候苏护献女,并不惜以此大动干戈,险些让冀州血流成河。

十大罪状第二条,枉杀皇后,废除元配妄立妖妃,大怀彝伦。

听信妖妃之言,无故枉杀元配正宫,事后歪曲事实,册立妖妃为后。

十大罪状第三条,杀皇子,忘祖绝宗,得罪宗社,轻弃国本。

枉杀皇后迁怒皇子,常人言虎毒不食子,然尔却下令处死两位皇子。两位皇子虽然不是死在你手,却也是因为你之过而死于非命。

十大罪状第四条,杀忠臣,废股肋而绝君臣之道。

老丞相商容,一生为商不曾有半点懈怠,最终却落得个撞死在九间殿上。亚相比干一心为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尔却听信妖妃谗言,竟然要用比干之心作为药引。老太师杜宪等一干老臣,皆被尔下令处死,实为自绝君臣之道。

十大罪状第五条,枉杀东南两大镇诸侯,失信与天下诸侯。

尔听信小人之言,又恐枉杀皇后皇子之事暴露。诓骗四大镇诸侯聚与朝歌,而后借故枉杀东伯侯姜桓楚和南伯候鄂崇禹。并将西伯候姬昌囚禁在羑里城七年,听信妖妃之言将西伯候长子伯邑考制成人肉包子,天理不容。

十大罪状第六条,造炮烙,虿盆酷刑,天理难容。

十大罪状第七条,百姓身处水深火热,然尔却建造酒池肉林,奢侈无度,鱼肉百姓,置天下黎民与水火之中。

十大罪状第八条,君欺臣妻,摔死黄妃,三纲已绝,廉耻全无。

听信妖妃妖言,有违常理擅见臣子之妻,事情败露经逼死臣妻摔死黄妃。

十大罪状第九条,敲骨剖腹,惨绝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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