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女人!
“谢谢你……秦澈……”说着,她抬起下巴,轻轻闭上了眼睛。
“呃……举手之劳,举手之劳。”说着,秦澈直接把夏倾城扔在床上,丢下一句“我要去餐厅上班了”,然后去卫生间拿上自己的衣服,一溜烟的逃出了夏倾城的房间。
见秦澈逃跑的模样,夏倾城从床上坐起来,掀开裹在自己身上的浴巾低头看了看,然后无奈地抬起头,闭上了眼睛。
她开始有些怀疑自己,又睁开眼睛看了看自己,甚至还伸出手摸了摸“咳…咳咳……为什么秦澈会喜欢莫西雅那老女人呢?”
……
听到好感度提升到三星的通知,秦澈哭笑不得。
好家伙!
这女人表面上好像对我么什么兴趣,其实暗地里竟馋我的身子?
一边想着,秦澈点开了人际关系中夏倾城的头像。
“夏倾城来生酒店楼长期会员,她是个苦命人。
出生大山的她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国内顶尖学府,但因为要给没出息的弟弟盖一间婚房,父母把她卖给了同村的一个四十五岁还未娶妻的傻子。
倾城宁死不从,却被收了五万块的父母打断了双腿,当天晚上送去了傻子家里。
傻子是个精神病,他疯狂地折磨倾城,把她关在存放腌菜的地下室里,用铁链锁住她的双手双脚,关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里整整三年。
这三年期间,傻子时不时的会来找她,在她身上发泄过后又关上地下室的房门。
终于,精神处于崩溃边缘的倾城在傻子扑在她身上抽动身体的时候,一口咬住了他的脖子。
傻子疯狂殴打倾城,但倾城却像是没有痛觉一般,面目呆滞地咬住傻子的脖子,如同野兽一样撕扯。
不知过了多久,傻子没有了动静,而倾城则是发了疯的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