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单交谈过一番后, 许维新很果断地和乔镜签订了协议。
对于稿酬,或者说润笔费,他给的十分大方。尽管比不上那些著名的文坛大师,但在新作者当中, 这个价格已经颇为可观了——
许维新给出的报价, 是千字3元。
别误会, 这个元可不是现代的人民币,而是银元!
在这个每月只要二三十银元就能过上相对富足生活、甚至还能有余钱去听听戏跳跳舞的时代,千字3元的稿费意味着,乔镜只需要每个月写一万多字,就完全能保证自己衣食无忧的生活。
对于这个价格, 乔镜也十分满意。
曾经在现代, 读者们都对他的手速十分嫌弃,还动不动就说他短小;
——如今穿越回百年之前,乔镜坚信, 自己日三千的本领一定会震惊整个文坛!
变成玉坠挂在乔镜脖子上的008:“…………”
它怎么就这么不信呢。
“许先生, 请务必替我保密。”但在临分别前,乔镜还特意叮嘱了一下许维新,“我不希望别人知道我的身份。”
许维新笑道:“放心吧,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的真名和地址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除非那位景星阑先生来问, 对吧?”
乔镜点点头。
“能问一下吗,”许维新好奇道, “这位景先生和你是什么关系?”
乔镜眨了一下眼睛:“朋友。以前是同学。”
“原来如此。”
两人在报社楼下道了别, 回去的路上, 乔镜的口袋里已经多了几张纸币——这是许维新交给他的、《乞儿》的稿酬。
由于乔镜的这篇小说已经完结, 所以许维新决定, 在下周一发行的报纸上,先在小说栏目里一次性放上六千字,看看反响如何,如果好的话,那就由周更变成一天一千两百字的日更,这样大约十来天就能完结,说不定还能把它单独编辑成册出版。
当然,许维新以自己在报业从事了这么多年的经历做担保,乔镜的这篇小说,质量在他们报社三年内收到的各类小说投稿中,绝对算得上是名列前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