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在林庸将那九只角马赶在一起后,它们便一直紧紧地跟在林庸的身后,俨然已经成为了林庸家族的成员。
接下来的时光,就是极为枯燥的行进,身边除了浓重的腥臭味和无边无际的黑色海洋外,只剩下越来越重的热浪。
林庸不仅要带领族群行进到大部队的前方,还要谨防其他落单的公角马前来抢夺自己的家族,所几乎是日夜兼程,披星戴月,连着六七天都没有怎么休息,全在赶路。
偶尔经过一些带着残绿的草场,林庸便带领族群啃食,这就是他坚持要走到前方的理由,假如落在了后面,除了其他角马蹄下的飞灰,其他的什么也吃不到了,一路上所过之处,所有河流要么干涸,要么都变成了泥汤小塘,就连喝的水里,都夹杂着其他动物的粪便,而这这还得抓紧时间喝,不然没角马群踩了几脚之后,连臭泥汤都没有了。
林庸为了保护族群,非常聪明地选择了藏在大群落里的核心位置,让其他角马包围住林庸的家族,这样既避免了被外围野兽袭击,也避免了其他公角马的挑衅。
林庸偶尔也会睡觉休息,但每次休息的时间都极为短暂,众所周知,野马为了防止野兽的袭击,都是站着睡觉的,角马也不例外,虽然耐力恐怖,但老幼不齐,实在疲惫了,就站着休息半个小时,之后族群统一再次行进,一天加起来能睡上三四个小时便已经非常知足。
林庸睡眠时再也没有回过人身的现实中去,他原本都已经放弃了自己的奢望,专心致志地过着自己角马的生涯,直到那一天,他刚路过一个水塘,带领家族喝饱了水后,眼见大部队行进较慢,林庸便靠在一棵树边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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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率。”
“十五。”
“血压。”
“三十到一十八。”
“开启血液外循环机,过滤血液毒素再传回他体内。”
“已开启,机器运作正常,但他动静脉中的血液似乎比正常人少一倍以上,而且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正常人早已经失血死亡。我怕再抽血出来过滤,会让他失血过多。”
“……注入500ml葡萄糖液混杂血液之中,降低抽.送量,保证生命安全。”
“呃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