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dsn电影公司所面临的问题就是,要么花钱买下陈曌手中的版权。
要么就是让《神偷》的50%版权砸在自己的手中。
而根据《神偷》系列上一部电影的票房表现,以及周边表现来看。
毕竟并不是每一部电影都能盈利三亿美元。
甚至即便是六大的任一一个公司,一年的盈利能力都不见得有三亿美元。
股东绝对不允许《神偷》的版权砸掉,更何况事前已经投入了三千万美元进行先期的拍摄准备。
特别是股东知道,陈曌的手中不止是有《神偷》系列50%的版权,还有纳法.唐恩与他的那份协议。
这份协议的价值可不低,而且陈曌还不打算转让这份协议。
要知道到了纳法.唐恩这个级别的影星,他的片酬都是2+1,甚至是2+2。
所谓的2+1就是两千万美元,再加上10%的票房分成,这是顶级巨星的片酬。
纳法.唐恩或许还不算最顶级的巨星,可是他就是《神偷》系列的灵魂角色。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电影公司绝对不会把他换掉。
把主角换掉,可是好莱坞的大忌。
dsn公司就坚持了两天的时间,终于松口,接受了这个版权交易。
六亿六千万美元,买走《神偷》50%版权,再加上那份协议。
其实dsn电影公司如果不是太贪心,非要往死里坑纳法.唐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