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布包里放着的,便是两根手指粗细的野生血参。
叶秋一看到这血参,立刻眼前一亮。
是了!
灵气就是从这上面来的!
别看这血参又细又小,可这东西的生长周期比人参还要长,生长的时候总是先扎根,后长茎。
老汉手上的这颗根须粗壮,少说也得有几百年了!
怪不得已经长出灵性来了!
这可是好东西!
不光上面的茎有着治疗的奇效,就连下面的根也同样对于治疗顽疾有着奇效!
高慕容久找不到的千年野山参,完全可以用此物代替。
血参难以培育,野生的就更少。
老汉应该是比较有经验的,竟然能一点根须都不划破,完完整整的带过来。
这么好的品相拿出去拍卖的话,没有百万绝对买不下来!
那些有钱人最惜命了!
若是能把这野生血参买到手,转手出去保管赚大钱!
不光叶秋讶异,就连那个吊儿郎当的年轻人,在听说老汉拿出来的东西是野生血参之后,神经也立刻大变。
血参,滋补佳品,可治心腹邪气等疾,清瘀血内滞,止烦满益气,去瘀积而烦满愈,正气复。
野生血参则更为稀少,药效比人工培育出来的要强数倍不止,通经络,治疝痛,活血散瘀,调节气血,可以强心健神。
一直都是有钱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汉和贵妇们求之不得的圣品灵药。
如今野生血参越来越少见,别说有两根手指粗细,就算只有小拇指那么粗的,也能卖上个几万块,属于市无二价,千金难求的宝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