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没穿袜子这也能害羞?
这是不想给别人看他的脚吗?
难不成,这么帅一男的,脚却长得很丑?还是有香港脚?
我说:“段御平时也来我家,我给你穿他的拖鞋。”
连恩一下皱起眉,嫌恶的表情彰显无遗。
定是嫌弃段御穿过的鞋。
然后竟一下想通了,直接脱了鞋,光脚踩地走。
我真是满头黑线......
视线下意识地朝他的脚望了过去——不仅没有香港脚,而且还是一双非常精致的“大猪蹄子”。
白白的,脚型、脚趾都很修长。
指关节分明,指甲盖修剪得整整齐齐。
这男人,真可谓是标准的:从头好看到脚趾头。
就是这性子实在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怪异。
甚至都令我觉得自己有异于常人的接受能力。
连恩把我放在了客厅沙发上。
我乖乖帮他把脖子上的包和手提袋取下,顺便摸摸他的头顶,以作表扬。
软乎乎的,像给小狗狗顺毛。
但很显然,这个男人可不是一只小狗,而是一头沉睡的雄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