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我们公主有钱。”
“你们俩嘀嘀咕咕说什么呢,快来帮我拿衣服。”明曼大声的对两人说道。
看着他们那边那么热闹,江团团也拿起衣服摸了起来,手感的确是更柔软一些,这绝对跟棉花有关系,而且刚才在街上转了一圈发现,这里的人大部分身上穿的服饰都是棉的,很少见到穿麻衣的人。
除了这里的生活品质可能更好以外,这里种植棉花的人肯定也会更多,所以价格一定会更便宜,不然不会有这么多人都能穿上棉制的衣服。
在买了两身衣服之后,江团团跟掌柜的聊了起来,“你们家衣服真多,真好看,布料真软。”
掌柜一听,又看她买了两身衣服,心里立刻高兴了起来,说道:“因为我们的棉花啊特别好,绣娘的手艺也好呢,别的地方的都没有我们这儿的好呢。”
她道:“一看贵人就是慧眼识珠的人,一摸就能感觉到呢。”
江团团道:“是啊,我家那边的棉就感觉没这里的好,你们这儿是不是很多种棉花的人家啊。”
掌柜道:“这可让你给说对了,我们这好多村里都种棉花呢,几乎是家家户户呢,尤其是水乡村,那里的棉花是最好的,我家的衣服就是用的那里的棉花。”
“哟,那可真不错啊,看来今天是来对了,我再去选两身衣服,换着穿。”
一听她又要买衣服,掌柜立即热情的帮着选了起来。
“再过一段时间就要入冬了,现在天气也转凉了,一看贵人就是从别的地方来的,我们这儿啊冬天可冷了,得买上厚衣服备着了,省的感冒就不好了,你看这个兔毛的披风,里面是兔毛,外面是选用上等棉花缝制的,一点都不透风,特保暖。”
“贵人气质这么温婉,肤色也白,穿这件粉色的绝对好看的不得了,这衣服简直就是为贵人量身打造的呢,快来试一试吧!”
说着就把衣服披到了江团团的身上,看掌柜如此热情,衣服确实也不错,于是就买了下来,但还挺贵的!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买了至少一件衣服,拎着大包小包的,大家决定先去找个饭馆吃饭,吃饭的过程中,江团团提议要去水乡村一趟,想看看那里的棉花是如何种的,品质这么好。
大家去哪都行,反正都是玩嘛,这个决定一致通过了。
吃完饭大家先回了家,柔儿撸起袖子准备做个枇杷羹吃,花荷主动过去帮忙了。
进到厨房,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都不用再买的,十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