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整日抓耳挠腮,嘴皮起泡,想将厂子从破产边缘挽救回来。
恰在此时,一位港商,也就是陈老板找到沈水电机厂。
给厂长带来不少订单,要求沈水电机厂做代工。
这当然是好事。
双方合作也算顺利,一家给单子,一家出货就行了。
但随着时间推移,国家决定开始甩包袱。
除了重大国企,地方企业经营不善的,开始改制。
是引入新资本,还是进行股改,甚至卖掉,都可以。
在东山省,甚至出现一位“陈卖光”
亏损的企业有一个卖一个,一度造成争议不断。
陈老板也盯上了沈水电机厂,卡着30万货款不给。
不是不给,陈老板一次性可以给130万,但要求买下沈水电机厂。
别说钟与同不同意,全体职工也不同意!
这简直比白菜还便宜!
但没有陈老板的订单,厂子立马变的半死不活。
这才有钟与同出来讨要债务,维持厂子生计。
陈老板这一招可以说是:掐着你的脖子,慢慢窒息而死。
到时候,经营不下去,地方政府就该出手强行推动变卖事项。
而陈老板作为沈水电机厂债务人,是极其可能有优先购买权的。
毕竟,别人接手厂子,这笔30万债务就彻底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