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酒吧,约翰也是在来纽约后才习惯的。
以前年级也不够的,还没满周岁呢。
原本约翰以为美利坚的酒吧和自己前世里一样的,是那种集夜店,卡拉ok厅以及酒吧组成的场地。可见识过后,约翰有时还挺喜欢来酒吧喝上几杯的,听着大家吹吹牛皮的,很是轻松惬意。
约翰和佩吉两人,反倒是没有和同龄人一样。还没满周岁的,兜里就有好几张假的身份id卡的。一来,两人与自己的同学相差几岁的,除了学业上有所交流的外,日常生活中也玩不到一块。
特别是佩吉,年仅岁就获得了哈佛大学的博士学位的,就算是汇集了美利坚的天之娇们的哈佛大学,佩吉也是独一档的存在,很是引人瞩目的。
二来,两人本质上是那种禁得住宅的人,佩吉只要有书籍就行,约翰则是表示,如果你能给我一台电脑,和一条速度极快的网线,他能好多天不出门的。
“那你想去嘛?我无所谓的,大不了舍命陪君子的!”
约翰一副热血的样子,仿佛两人去的不是夜店,而是战场似的。
“长这么大的,我还没去过夜店呢?应该挺有意思的。”
佩吉很是意动的,很是好奇里面是一番怎样的场景。
约翰自然也明白了女友话里的意思。
“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那就是去,必须的去的,去涨点儿见识的。
约翰无所谓的,就当是去扩展下自己的视野。
其实佩吉早就答应了罗宾,只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的,去逛夜店的感觉和自己身份有一点不符的。
自己可是哈佛历史上最年轻的博士,和夜店闹腾的气氛完全不搭的。
那自然得有人替她背黑锅的,那人毫无疑问的,自然是自己的男友约翰了。
佩吉和罗宾约定好了,几人在这家夜店门口集合的。
约翰和佩吉两人一起的,很快就打探到了这家夜店的地址。
看着外面排成长龙的队伍,两人很是啧啧称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