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浑身僵硬地走进了病房。
——说的不客气点,他根本就是被人从外面推进来的。
我们隔着半个房间相顾无言。爱德华的视线从我的肩头越过,他面无表情地瞪着窗外,简直像是被人拿速干胶把一张蹩脚的面具粘在了脸上。
指望他说点什么是不可能了,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决定不把时间都浪费在沉默上:“我的车呢?”
爱德华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埃美特刚刚把它骑去汽修店,车身需要重新喷漆,可能再换一个车灯……但都是小事,它伤得还没你重。”
他的本意大概是想说个笑话,不过说完之后脸色更差了。像拿着香槟前去道贺新婚夫妇,来到教堂才发现对方办的是葬礼。
他肃穆的表情确实把我逗笑了:“嘿,爱德华,难道你的幽默感被我撞死了吗?”
“这没什么好笑的。”他紧绷着脸,语气也是硬邦邦的,“你确实应该和我保持距离,这件事恰好证明我很危险,我们成为朋友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对,这绝对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我是怎么会觉得我们能在这个时候谈成任何事?
爱德华的自我厌恶只会同时刺伤我们两个。如果我还是个聪明人,就该在谈话再次演变为争吵前闭上嘴从这里走出去;可我的舌头违背了大脑的意志,讽刺在被理智阻止前已经溜出口——
“危险?机车都比你危险。”
我在机车上撕裂过肌腱、折断过骨头,还实打实的死过一次。直到现在我仍旧记得骨骼与内脏被巨大的冲力压成碎片,生命从伤口流出身体的感觉。
但我还是喜欢在道路上疾驰,等待逆向而来的狂风呼啸着鼓起衣摆。每当肾上腺素与血液一起奔涌在动脉里,心率随着仪表盘上的数字攀升,我能比任何时候更清楚地感受到自己活着。
我没后悔过驾驶重机车,也没后悔过认识爱德华·卡伦。
“当你真的了解我,就不会这么说了。”爱德华说,墨汁般漆黑的双眼狂躁地盯着我。
事情仿佛回到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站在我面前的不是我所熟知的爱德华,而是那个陌生的冷血怪物。
“你在暗示我识人不清吗?没办法分辨谁是值得我献出忠诚的人?”
“如果我还是人。”他阴郁地喃喃自语,“你一开始就不该和我有牵扯,好在你现在醒悟还不晚。”
他甚至不需要露出吸血鬼的特征,只用表情和语气就足够把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吓退。可勇气,或者说,鲁莽,是我这个乏善可陈的灵魂中唯一的优点,哪怕我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爱德华已经不是我的朋友,至少不是从前那种值得为对方奋不顾身的朋友,也没能阻止我靠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