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婢逮的麻雀,不,家雀!还是自己做熟的。别冤枉了人,这可没违背主子的意思。”
从粉莲口里得知,柔玄镇的百姓嫌麻雀吃虫子不干净,向来是不吃的。她起了促狭的心思,逗起了人,将盘子端在桌上,又殷勤地将筷子举在他眼前。“少爷,你是不敢吃吧。”
果不其然,他小脸又紧紧绷着了,抱着胳膊死死盯着她。
她瞧着他不自禁抖着的手,心里填了堵头,默数着数“一、二、三……”,
到了“五”,白明简赌气拿起筷子,闭起眼睛开吃。
她稍微心安了点,他就是个小孩子,也许对于她身上的怪异,并没有察觉。
他憋着气吃了一口,却差点没把舌头一块吞下。
从没吃过如此好吃的东西!
“阿措,雀儿这么香,我怎么从没见人做啊。”他扒拉了好几口黄粟饭,食欲大开。
她歪头瞧他,浮上喜悦的笑容。
这是他头回认真吃饭。白家小少爷一个月来,忍饥挨饿全不当回事,她曾惊异这种忍耐力。然而在14岁的年纪,再不补充肉质蛋白,迟早他那副小身板扛不住出毛病。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第一回认真做的饭,用那块腌在瓮里的糊猪肉中和了野鸟的腥味,盐,椒慢炖收汤。
一款精心改良版的“肉勾鸡”,味道当然好极啦。
他问她如何逮的鸟儿。
她一脸激动,终于等到他想跟自己说话了,赶紧指着那堆鸟毛说了一通。
“桐油胶只捕得了家雀?”
她示意他去打开蒸屉第二层。
“这是鸽子肉?”他认得出食材,白家在家境过得去的时候,除夕饭有这道菜的。
“一个惊喜。”她叹了口气,又或许不是惊喜。她已把鸽子的羽毛全烧掉了,毁尸灭迹。“奴婢怕是办错了事,这鸽子腿上绑着字的。”
白明简听着好玩,他叨了口鸽子肉,看着阿措的手里展开的字条。
瓷碗掉在了地上,碎了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