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甲莎莎还有点不知所以的模样,众人竟不知她原来抱着这样的想法,也算急中生智。一条手臂和一条命比起来,确实不算什么。
至于她那一拳,天明说也许是她的潜力被绝境逼得爆发了出来。
甲莎莎喜滋滋地看着自己的拳头说:“这次回去我可得好生在我爸面前炫耀炫耀,看他以后还敢瞧不起我。”
鸟王虽然被刚才那一拳打得有点晕头转向,但已经快速清醒了过来。群鸟像一片悬空的污水一般在跟在鸟王身后,无数双红通通地眼睛看着他们,像红灯笼似的。
五人都意识到,现在逃已经不是办法了,只能战!
安澜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现在天已经全黑,日月无光,正是罗刹鸟妖力最强盛的时候。
犀的三叉戟已经立在身旁,火炎的鞭子也已经握在手里,甲莎莎则取出了一根浑身金灿灿的却只有擀面棍长短的棒子,天明不知什么时候手里出现了一把枪。
安澜觉得诧异,在妖界,很少有妖怪喜欢用枪的。
因为一般的枪对于妖族来说就是一堆没有生命的废铁,甚是瞧不上。妖用枪射击的时候,一旦将妖力注入枪弹之中,对枪体本身的承受力就会有非常高的要求。
虽然如今的技术早已发明出了能够承受妖力的武器,但是这种武器需要用特殊的材料制作,造价非常昂贵。据说如今人妖两界正在为之争夺的能源星上,就有一种类似的珍贵物质,所以才会引得两界争夺了将近十年。
没想到天明竟然用的是枪。
而安澜手里什么都没有。
犀见了问:“安澜,你的武器呢?”
安澜:“……我好想没有武器。”
甲莎莎转头看着她:“姐妹儿,你也混得忒差了,等这次回去以后我给你找个趁手的。”说着举起自己的棒子说:“绝对比我的金刚棒更亮眼。”
安澜看着她的大金棒子扯了扯嘴角,实在辣眼睛,生怕她给送一个金光闪闪的大铲子。
鸟王已经带着群鸟潮水似的往他们这边狂扑而来,几人明显感觉到连空气都在震动,也没心情再插科打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