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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太羡慕了(4 / 4)

虽然,她表面上的理由是去西乡助农扶医。老村医她也写信问过了,他也答应收留她做副手,以后西乡就不仅有中医,也有西医了。

她的本领虽然比不上她爸爸、她哥哥,家里给她找的工作也是养老院,她虽然不喜欢读书,但是她在学校也算是品学兼优的。

她是学医的,天然就有一种救死扶伤的使命感,又有一种自然而然的亲近感,对于那些敢于不顾自己生命去救别人的人。

所以她才会对杨志这么有好感。

也是杨志,才让她懂得,原来一个人长得好不好看,不重要。更重要的是,心地好不好才是最重要。

尤其是有王秦这个人做对比,她更是觉得杨志的难得。

一个乡下小伙子,要钱没钱,要物没物,全身上下最宝贵的就是他自己了,他竟然一点都在乎自己是不是有危险,还为了救王秦这种人,而陷自己于危险之中。

老实讲,李惜她自己是做不到的。

更别说王秦了,他更做不到。

李惜想到这,又继续给晓燕吃定心丸:“晓燕,你放心,到时候我一定会和我爸妈说,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就放心吧。”

“我当然放心啦。我只是不放心你。”晓燕说的是实话。

一个大姑娘,一个人去那种乡下地方,要出了什么事,就算连夜赶过去,都赶不到。

她已经决定了,只要李惜离开她家,她就给李惜父母通风报信。

至于追不追得上,就看李惜自己快,还是她家人快,看谁能跑得过谁了。

这样,到时候有什么事情,也怪不到她头上了。

李惜啊,李惜,身为朋友,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我们不要太天真了,浪漫并不能当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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