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帘子薄如蝉翼, 细腻的丝绸上用金线一针一线刺绣出一朵巨大的金色牡丹,通体明亮,日光往上一照, 流光映漾, 美轮美奂。
轻飘飘的,稍微有些风就能吹开。
窦辛眼珠子一瞥,又瞧见多了些。
那蒙眼男人像个卑贱的哑奴般匍匐跪着。
窦辛一双眼睛毒辣, 瞧见那男人身形动作、呼吸吐息,就知道是个武功极高的练家子, 那得是自小吃得极苦练出来的本事,在江湖上、或是在军营里该是游龙猛虎般的存在,没想到却在这狗皇帝手里甘愿受辱做个低三下四的小宠。
天光再透亮了些,大约到了正午。
刚刚模糊隐晦的阴影里被照得光明透亮,窦辛这才看见那男人跪匐在地上、并不是单纯的跪着, 他的肩头上踩着一只脚。
赤足。
窦辛的眼皮跳了一下。
他几乎无法来形容这只脚。
就像在色彩斑斓阳光下透亮的珍品,咋一眼看去,以为是件名贵的瓷器,直到那圆润剔透的脚趾动了一下。
像是美丽的珍宝活了。
踩在那个穿了身黑色劲装男人的肩头,像白雪与黑夜明艳的对比。
这、这该不会是那狗皇帝的脚吧?
他从大漠来到来到富有的中原时,在人挤人的洛阳,挤着人流去看了一场盛世热闹, 深夜里灯火通明的春玉楼里无数富家公子哥捧着大把的金银狂热的摇喊。
那日楼里的头牌要挑一名男人。
贵人们一掷千金。
美艳的头牌赤足在金色华台上跳了一支舞。